一、物品與廠商資料
物品名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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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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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名稱 |
Premium Diese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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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SFC編號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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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用途/限制使用 |
適用於中、高速柴油引擎車輛用燃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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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份內容 |
柴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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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商、供應商相關資料 |
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仁路3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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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聯絡電話 |
0800-036-188(服務中心) 02-87259294(工安環保室) |
二、危害辨識資料
物品危害分類 |
易燃液體第3級、吸入性危害物質第1級、致癌物質第2級、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-單一暴露第3級 |
圖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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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示語: |
危險 |
危害警告訊息 |
(1)極度易燃液體和蒸氣。 (2)如果吞食到呼吸道可能致命 (3)懷疑致癌 (4)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或者可能造成困倦或暈眩 |
危害防範措施 |
(1)置容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。 (2)遠離引燃品-嚴禁煙火。 (3)如遇意外或覺不適,立即洽詢醫療人員。 (4)避免暴露於此物質-需經特殊指示使用。 (5)配載個人防護具 (6)遠離不相容物 |
其它訊息 |
- |
三、成份辨識資料
化學品名稱 |
烷烴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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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義名稱 |
低硫柴油(Uiltral Low Sulfur Diesel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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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 No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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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 No.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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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害成份百份比 |
組成份 |
CAS No. |
百分比 |
危害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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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急救措施
不同暴露途逕之急救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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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入 |
同時急電給予醫療上之建議。不要使意志不清人員嘔吐或喝飲料。當 嘔吐發生時,保持頭部低於臀部。若人員意志不清醒,使頭部轉向一 邊。若需要,將患者及油品容器攜至附近之緊急救治醫院。 |
吸入 |
當能夠安全進入災區時,將人員從暴露區移到新鮮空氣處。若需要, 可使用袋瓣罩甦醒器(bag-valve resuscitator)或相同設備,以實施人 工呼吸。保持身體溫暖及靜止休息。立刻送醫治療。 |
眼睛接觸 |
將中毒者移開污染區,在水龍頭或洗眼器下沖洗眼睛十五分鐘以上, 並將上下眼皮翻開慢慢轉動眼睛,直至沒有化學品殘留。如果疼痛持 續則送至眼科醫生處進一步治療。 |
皮膚接觸 |
立刻將受污染的衣服、首飾、手錶等裝飾品及鞋子脫掉。用肥皂或中 性清潔劑清洗感染處,並且用大量水沖洗直至沒有化學品殘留(至少 15~20分鐘)。若需要,送醫治療。 |
健康影響及危害 |
- |
對急救人員的防護 |
1.戴防護衣服(包含防溶劑手套)以免接觸污染物。 2.戴化學護目鏡。 |
對醫師的提示 |
對於吸入考慮給予氧氣處理。對於吞食考慮給予胃部清洗及活性碳漿液處理。 |
五.滅火措施
適用的滅火器 |
火災用乾粉(ABC或BC)、二氧化碳、泡沫及水霧。 |
可能發生之特殊危害 |
中度之火災危害。蒸氣/空氣混合物高於閃火點容易爆炸。蒸氣或氣體可在火源之遠處,立即著火燃燒及回火。 |
特殊滅火程序 |
1.隔離外洩區所有的火源。如果沒有發生危險的可能,進入災區儘量移除儲存容器。用水霧冷卻災區附近之容器以防壓力爆炸,直至火撲滅。注意噴水時,站在遠離儲槽的盡頭。 2.貨物或儲存區火災:利用自動噴水設備或水槍,以水霧冷卻容器,直至火熄滅。若不可能如此做的話,則採取下列預防措施:疏導不必要的人員離開,隔離災區及禁止閒人進入。讓火燃燒。在安全排氣設備運轉聲音增大時或由於火災使儲槽有任何變色時,立即撤退。 3.大容器、火車或槽車著火:騰空半徑:800公尺(1/2哩)。用水無法有效的滅火。 |
消防人員的防護設備 |
1.消防人員須穿戴防護具及空氣呼吸器,站在上風處救火。 2.若未攜帶適當防護裝置或個人自攜式呼吸設備,不得進入密閉之空間。 |
六.洩漏處理方法
個人應注意事項 |
避免熱、火焰、火花、及其他著火物質。 |
環境應注意事項 |
若沒有危險時,停止液體之洩漏,移除火源。用水霧降低蒸氣量。使非工作人員儘速離開,隔離危害區域及禁止閒人進入。進入密閉空間之前,需先充份通風。查閱有關暴露控制/個人防護之預防措施,進一步預防包括對空氣等之污染。 |
清理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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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小量之洩漏:用砂沙粒或其他非易燃物料吸收物質。將洩漏油料收集在適當之容器內。 2.大量之溢漏:築堤防作為以後之處置。
如可行時,移除受污染之土壤。對於大量溢漏之處置,依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」及相 關規定之程序處理。 |
七.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
處置方法 |
蒸氣可由呼吸進入肺部,切勿接觸眼睛、皮膚、或衣物等。切勿吸入蒸 氣、油霧、油煙或塵埃等。穿著保護之設備或外套如下節“暴露預防措 施”所述,操作後盡量清洗乾淨。遭污染之衣物再使用前,必須清洗乾 淨。使用或儲存本物質,切勿靠進火焰、火花、或高熱表面及必須在通 風良好之地方。 |
儲存方法 |
1.與不相容之物質分開。 2.儲槽及作業場所要嚴禁煙火並避免用可能跳火花之器具。 3.罐裝或卸放中,嚴禁開啟車輛電源、檢查電路、修護、洗刷車身或移動。 4.儲存於室溫、乾燥及通風良好之處。 5.保護容器勿受撞擊或損壞;遠離易燃物。 6.貯存於合格之安全容器內。 7.限量儲存,不使用時容器應加蓋並保持緊密。 8.將仍含有危害性蒸氣或液體之容器騰空。 9.必須接地以防靜電發生。 10.依據最新版「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方法及設施標準」行事。 11.可參考美國U.S. OSHA 29 CFR 1910.106。 |
八.暴露預防措施
工程控制 |
提供局部排氣通風系統。通風設備應該具有防爆措施。確保低於建議之暴露範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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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參數(OSHA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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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WA |
STEL |
CEILING |
BEI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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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油 |
- |
- |
-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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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防護設備(當處理溶解臘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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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部防護 |
不要讓汽油進入眼睛。若有可能接觸到眼睛時,戴化學護目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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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吸防護 |
在汽油濃度大於容許濃度值以上時,應使用適當呼吸 防護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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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部防護 |
若需接觸汽油時,則戴適當的防護手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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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及身體防護 |
若有可能接觸到皮膚與身體時,穿適當的防護衣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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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措施 |
1.檢查安全護目鏡、耐化學品手套及衣服、呼吸防護器具等是否破損。 2.工作完了要換掉並清洗工作服,並告知清洗人員污染物之危害性。並常將手臉用肥皂和清水洗乾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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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.物理及化學性質
狀態 |
液體 |
形狀 |
- |
顏色 |
黃色 |
氣味 |
輕微石油味道 |
嗅覺閥值 |
- |
熔點 |
- |
PH |
中性 |
沸點 |
163℃~357℃ |
易燃性(固體、氣體) |
- |
閃火點 |
>52℃ |
分解溫度 |
- |
測試方法 |
- |
自燃溫度 |
177℃ |
爆炸界限 |
1.3%~6.0% |
蒸氣壓力 |
2psi |
蒸氣密度 |
>1 |
密度 |
0.8(15℃) |
溶解度 |
不溶於水 |
辛醇/水分配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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揮發速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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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.安定性及反應性
安定性 |
常溫常壓下穩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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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狀態下可能產生之反應 |
不會發聚合反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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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避免之狀況 |
避免熱、火焰、火花及其他燃燒物質。若曝露於熱源,容器會破裂或爆炸。遠離水源及下水道。有害氣體會累積在密閉空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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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避免之物質 |
避免和強氧化劑,如:酸、鹼、金屬、鹵素、過氧化物、易燃物質等,接觸極易發生反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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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害分解物 |
碳氧化合物之有毒或有害之氣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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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.毒性資料
暴露途徑 |
皮膚、眼睛、吸入、食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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症狀: |
頭痛、反胃、頭昏眼花、困倦、短暫的角膜上皮的困擾。角膜充血與浮腫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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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毒性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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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入: |
在160~270 ppm濃度下幾小時,會刺激咽喉。濃度2000 ppm 下30分鐘,會引起輕微的麻醉。其它中樞神經抑制的症狀包 括:頭痛、反胃、嘔吐、頭昏眼花、困倦、臉部發紅、視力 模糊、說話含糊、吞嚥困難、搖晃欲倒、困惑與陶醉感。在 更高濃度會逐漸出現:呼吸困難、肺部浮腫、與支氣管肺炎。 更進一步會引起,如下列的意氣消沈:微弱的呼吸與脈搏、 神經過敏、痙攣、興奮性、與運動失調。嚴重的中毒會導致 精神錯亂、無意識、昏迷、與癲癇發作的抽筋。另外也會影 響:肝臟、腎臟、脾臟、腦部、心肌與胰臟。會由於呼吸或 循環不足或心室纖維顫動而引起死亡。極高度的濃度會引起 窒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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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入: |
會引起刺激與伴隨著反胃、嘔吐、腹瀉的胃腸管道的燒傷。 吸收最初會引起中樞神經興奮隨後意志消沈。症狀包含:輕 微的興奮、坐立不安、神經過敏、興奮性、痙攣、虛弱、視 力模糊、頭痛、頭昏眼花、困倦、精神錯亂、無知覺、抽筋 與昏迷。有可能短暫的肝臟受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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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睛: |
濃度在270 ppm~900 ppm間,通常在症狀(如:明顯的結膜 充血)之前會引起刺激感覺。液體揮濺在眼睛上,會引起疼 痛、劇痛的與脆弱的、短暫的角膜上皮的困擾。角膜充血與 浮腫會發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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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: |
液體會引起帶有紅斑與疼痛的刺激。長期或大量接觸會引起 水泡;且在極端情況下會引起表皮損壞。一12歲小孩部分浸 泡在汽油小池塘一小時,遭受到低血壓、下腹部處痛感、內 部血管擴散凝結、暫時血尿、高量的血清澱粉酵素。據驗屍 報告顯示:腦部浮腫、兩側肺部發炎、心臟二心室擴大、毒 性腎病變、肝臟的脂肪滲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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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D50(測試動物、吸收途徑): |
(無鉛汽油)LD50: 13600 mg/Kg 兔子口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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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C50(測試動物、吸收途徑):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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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毒性或長期毒性: |
‧吸 入:除了少數例外,大部分重複吸入的報告,是從故意聞汽油的吸入而不是工作場所的曝露而來。報告的症狀包含:頭痛、反胃、疲勞、厭食與失重、臉色蒼白、頭昏眼花、不眠症、失去記憶、神經過敏、困惑、肌肉疲軟與抽筋、週邊神經變性病、多發神經炎、與神經衰弱症。不清楚這些的一些症狀是否由於含鉛的汽油引起。另外也可能引起肝臟與腎臟的傷害。 ‧皮膚接觸:重複或長期與液體接觸會引起刺激、皮膚炎、具有乾燥、裂開、或燒傷與水泡的皮膚脫脂狀況。可能由於添加劑之故,一些人會患有過敏症。 ‧眼睛接觸:重複或長期曝露會引起結膜炎、且可能逐漸地不能翻轉的角膜損失及結膜易受傷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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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.生態資料
生態毒性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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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C50: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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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50: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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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CF): |
3.5~3.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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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久性及降解性: |
主要成分是具有可由生物降解的。在厭氧微生物情況下是持續存在。在空氣中,揮發性成份藉光化學反應快速地氧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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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衰期(空氣)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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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衰期(水表面)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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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衰期(地下水)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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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衰期(土壤)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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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蓄積性 |
由log Kow:2.13 ~4.5 及水溶解度:<0.1%,表示脂溶性較大,一但進入生物體中,即較易存於生物體之脂肪,而不易排出,因此生物累積性較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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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壤中流動性: |
汽油之碳氫化合物成份不易溶於水中,但能夠吸附於土壤中。揮發性的成份從水或土壤表面上一天之內可蒸發掉。大量的汽油可滲透入土壤且能夠污染地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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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不良效應 |
汽油分類為對水生生物有毒性。LL/EL50 :1 -10 mg/l. (LL/EL50 expressed as the nominal amount of product required to prepare aqueous test extract)。在水面上形成之薄膜可影響氧氣之傳送,且傷害到生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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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.廢棄處置方法
廢棄處置方法 |
1. 將受污染之物質裝入可丟棄之容器,其丟棄方式依法規要求辦理,但需連絡地方環保單位認可此物質之清除。 2.可參考美國EPA 40 CFR 262法規,有害廢棄物號碼:D001、D018。 3.依據最新版「廢棄物清理法」及其他相關廢棄物法規處置。 4.若可能,設法將廢棄品回收再利用。 |
十四.運送資料
UN No.: |
UN12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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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 運輸名稱 |
柴油(Diesel Fuel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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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輸危害分類 |
第三類易燃液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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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裝類別 |
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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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污染物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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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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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.法規資料
1.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。 2.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。 3.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。 4.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質容許濃度標準。 5.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。 6.廢棄物清理法。 7.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。 8.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。 9.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。 10.海洋污染防治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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