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以下新聞呢?黑心活性碳報導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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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調扣押力晶公司槽車,發現裡面有機關,業者在焚化廠從正常噴嘴(左圖)取樣送驗後,再從暗藏於「槽中槽」這個噴嘴出貨,灌注的都屬不合格的活性碳。 記者劉學聖、蔡政諺/攝影 |
屏東縣威翰環保與力晶活性碳公司供應全台廿個焚化廠活性碳,過濾「世紀之毒」戴奧辛;業者卻罔顧大眾健康,涉嫌以含碘量不足的活性碳充數。高雄檢調斥業者太沒良心,「使得全台籠罩在世紀之毒威脅下」,昨聲押負責人黃贍葦等三人獲准。
檢調指出,兩家公司還生產飲水機的濾心及碳棒,依規定,民生飲用水的濾水材料不得使用回收物;但兩家公司去年初開始,涉嫌使用「回收再生」的活性碳或未經活化製程的碳料,製成飲水機用的濾心或碳棒,有產品已賣到大陸,是否流入國內待查。
檢調表示,國內各焚化廠為收集焚化過程所產生的戴奧辛等有毒廢氣,規定用作集塵過濾的活性碳含碘量,每公克至少九百毫克,但不肖業者提供的活性碳含碘量每公克只有三百毫克。
焚化廠每次進貨都要檢測含碘量,業者涉嫌玩「兩面手法」,改裝運送活性碳的槽車,在車尾端的噴嘴動手腳;即槽車裡暗藏一個小型的「槽中槽」,裡頭灌注不合格活性碳。另一種是太空包上下表層為合格品,中間全為不合格的黑心貨。
檢調指出,含碘量符合標準的活性碳,每公噸國際價格約九百美元,不合格活性碳每公噸四百美元,差價達一倍多;估計兩家公司近兩年來,賺取不法利益約三千三百萬元。
被收押的負責人黃贍葦、廠長黃士源及業務經理楊永明,否認有劣品充真品的詐欺行為,表示是認定的問題,有些活性碳放久受潮,因而「差標準值一點點」。
威翰與力晶公司是成立十年的關係企業,從九十四年起,承包全台焚化廠活性碳業務。檢調根據查扣帳冊,懷疑威翰與力晶「一開始就存心不良」,但目前僅掌握九十七年以後的證據。
檢調人員說,用來蒙混的活性碳一旦缺貨,業者甚至「拿不明粉末」充用,「幾乎讓全台都籠罩在戴奧辛陰影下,太沒良心」。是否有公務員包庇,將再分案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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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昨天說,焚化廠燃燒的廢氣中含有戴奧辛與重金屬,必須經活性碳吸附與集塵處理再排放,才能確保安全,業者用劣質活性碳充數,「簡直罔顧人命」。 戴奧辛素有「世紀之毒」之稱,凌永健說,全台有廿一座焚化廠,廢氣處理與排放的操作流程都一樣,在廢氣到煙囪前,須經「空氣物處理單元」將廢氣急速降溫到攝氏一五○度以下,噴灑活性碳粉末,吸附戴奧辛與重金屬物與飛灰,再收集到「濾袋集塵器」;經過這道程序後的「殘煙」,才從煙囪排放出去。 他說,環保署對活性碳的規格訂得相當清楚,廠商在活性碳含碘量上動手腳,顯示抽驗程序有漏洞,須徹底檢討。 凌永健說,理想活性碳,碘值應有九○○,「可將百分之九十九的戴奧辛與重金屬、飛灰等抓下來」,次級品吸附能力差,容易有漏網之魚,也影響大氣品質。「廠商造假,完全是成本考量,公部門的檢驗工作得更落實,」凌永健說,焚化廠驗收活性碳,不能僅憑賣方的證明就過關。 中山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長袁中新也說,活性碳碘值吸附量的數值最有指標意義,應找公正單位量測。 凌永健與屏科大環工系教授林傑均認為,使用次級活性碳集塵的焚化廠,廢氣排放是否異常?重金屬與戴奧辛的濃度是否偏高?須進一步追蹤,建議落實周邊環境監測。 新聞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9/5380967.shtml 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9/538072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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