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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核區間:1021125~1021227

環保法規:
102.12.11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:修正部份條文,主要修法重點為a.新化學物質需經審查才准予製造或輸入;b毒化物釋放量資訊必須上網公開;c化學物質登錄資訊必須全面公開。

102.12.24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:修正部份條文,主要修法重點為a.敘明指定公告事業,加強源頭管制;b.明定事業應置專業技術人員種類、等級及人數;c.公告之生效日期為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。

消防及其他法規:

102.11.21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:補查核,修正部份條文,主要修法重點為a新增部分化學品為公共危險物品;b.增訂第79條之1,針對新增化學品達管制量以上之合法場所,應六個月內陳報消防機關;c.修正部份字詞統一定義。

102.11.29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:修正3、10、14~16  條條文;並增訂第 5-1  條條文,修法重點為配合本法修正及政府組織再造修正部份字詞統一定義。

102.12.25就業服務法:修正20、22、40、46、54、56、58、60、62、67~69 條條文,修法重點為a.修正聘僱外國人規定;b.修正違反處罰項目。

102.12.16REACH:新增10項高關注物質,高關注物質清單已累計154項。
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://law.moj.gov.tw/

中小企業綠色環保資訊網 http://green.pidc.org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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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mogul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